医药冷库因其存放医药物品的不同,库内温度的控制也有所不同,在冷库安装时所选设备也会有所不同。具体说来,医药冷库规范如下:
医药冷库0~8℃ 可用于贮存疫苗、试剂等。
2~8℃ 可用于药品、生物制品等。
5±1℃ 可用于贮存血液(全血)、药物、生物制品等。
-20℃~ -30℃ 可用于保存血浆、生物材料、疫苗、试剂等。
-30℃~ -80℃ 可用于保存胚胎、精液、干细胞、血浆、骨髓等。
对于标识有两种以上不同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药品,一般应存放于相对低温的库中,如某一药品标识的储存条件为: 20℃以下有效期3年, 20-30℃有效期1年,应将该药品存放于阴凉库中。此外,应按药品的温、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库中,药品经营企业各类药品储存库均应保持恒温。对每种药品,应根据各项冷库设计工艺及技术标准,分别储存于冷库(2-10℃)、阴凉库(20℃以下)或常温库(0-30℃)内,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%—75%之间。
以上即为医药冷库的一些规范,企业在存放药品时一定要按药品所标示的存放方式,将药品放入相应的库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