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合作社补贴政策优惠
1、税收优惠政策
对农民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,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,免征增值税;一般纳税人从农民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,可按13%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;对农民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、种子、种苗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,免征增值税;对农民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,免征印花税。
2、金融支持政策
把农民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;加大信贷支持力度,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、经营规模大、品牌效应高、服务能力强、带动农户多、规范管理好、信用记录良的农民合作社;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,改进服务方式;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。
3、财政扶持政策
2003年到2010年,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,主要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。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对农民合作社优先予以安排。
4、涉农项目支持政策
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,对适合农民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,将农民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;尚未明确将农民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,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;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,只要适合农民合作社承担的,都应将农民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,明确申报条件。
目前,农业部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、畜禽规模化养殖场(小区)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、新一轮“菜蓝子”工程、粮食高产创建、标准化示范项目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相关涉农项目,均已开始委托有条件的有关农民合作社承担。
5、农产品流通政策
鼓励和引导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、高校食堂、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(供)销衔接。
6、人才支持政策
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,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。继续把农民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“阳光工程”,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、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。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、领办合作社。
拿农业补贴三大绝招
绝招1:查条文,筛信息
及时关注科技、发改、财政、农业、商务、林业、供销总社、水利、工信九大部委及其相关的省、市部门网站农业补贴类信息。了解关键技术、合作社自身建设、配套服务设施、人才培养等方面来了解政府的补贴。
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,筛选出适合自身的补贴类信息,从而向对口部门申报相关的农业补贴。
绝招2:申报材料结合当地,突出带动性
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申报材料,如果申报材料不规范,不能体现自己的优势和特点,专家不能充分理解不能评判,造成申报失败。
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应该从人员安排,文件解读、规划计划、机构对接甚至资质准备等都需要合理的安排时间进行准备。
绝招3:多找政府,加强沟通
项目要提前立项给政府报告,项目实施过程要汇报,加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,验收工作也做充分,补贴类都是"先建后补,先干后奖",验收关系到终补贴是否能后到账,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,做好信息畅达,通过这几个方面来展开项目实施工作,提高申报成功率。
1、项目申报受理单位:农业部(各县市的农业局或者农委)
项目名称:扶持“菜篮子”产品生产项目
支持范围:
重点扶持蔬菜(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),适当兼顾果、茶,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(设施内面积,下同),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。
资金补助数额:5000元/亩,不超过300万。
申请申报时间:7-8月。
项目名称: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 示范项目
支持范围:
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(场)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,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。
资金补助数额:600元/亩,单项不超过10000亩。申请申报时间:5月。
项目名称: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
支持范围:
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、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,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。
资金补助数额:中央资金500万内。
申请申报时间:5-6月。
2、项目申报受理单位:供销合作总社、农业综合开发办
项目名称: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、土地治理项目
支持范围:
种植、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;棉花、果蔬、茶叶、食用菌、花卉、蚕桑、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;储藏保鲜、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。
资金补助数额:80—160万元。
申请申报时间:3月。
3、项目申报受理单位:科技厅、科委(一般要求有科技成果)
项目名称:农业科技成果转化
支持范围:
现代种业、食品加工、饲料、生物农药、农业机械装备、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、林产加工、乡村环保、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。
资金补助数额:100-300万元。
申请申报时间:4月。
4、项目申报受理单位:财政部
项目名称: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“一县一特”产业发展试点项目
支持范围:
农业基础设施、良种繁育、农业污染物防治、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,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、农产品精深加工等。
资金补助数额:500-800万。
申请申报时间:10月。
项目名称: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
支持范围:
农产品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、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,农产品加工,储藏保鲜、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。
资金补助数额:50-150万。
申请申报时间:10月。
5、项目申报受理单位:农业部、财政部
项目名称: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
支持范围:
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、果蔬通风库、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。
资金补助数额:先建后补,视具体情况。
申请申报时间:9月。
6、项目申报受理单位:供销合作总社
项目名称:新网工程
支持范围:
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、连锁经营网点、批发交易市场改造;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;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、农化服务体系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。
资金补助数额:200—400万元。
申请申报时间:4月。
7、项目申报受理单位:国家扶贫办
项目名称:扶贫项目
支持范围: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。
资金补助数额:500万元。
申请申报时间:不定。
8、项目申报受理单位: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
项目名称: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
支持范围:
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、名特优新经济作物(或林果业)规模种植基地、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。
资金补助数额:1000-2000万。
申请申报时间:5月。
项目名称: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
支持范围:
粮食主产区,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(市、区),灌溉面积为5~30万亩。
资金补助数额: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。
申请申报时间:8月。
项目名称: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
支持范围:
种植、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;棉花、果蔬、茶叶、食用菌、花卉、蚕桑、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;储藏保鲜、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。
资金补助数额:300万。
申请申报时间:6月底。
项目名称:农业综合开发专项-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
支持范围:
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、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,且辐射带动能力强,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。
资金补助数额:150万元。
申请申报时间:6-8月。